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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文阅读精练(附注释),这些常见字词要记牢!

2019-08-27 11:13:50   浏览:1602

长沙克立兹外国语学高考复学校

《谢弘微传》

谢弘微,陈郡阳夏人也。父思,武昌太守。从叔堂叔)峻,司空琰 [yǎn]第二子也,无后,弘微把……当成作为继承人),弘微本名密,犯所继“所”字结构,相当于名词或名词性短语,一般情况下在句中做主语或宾语。如“所见所闻”,意即“所见到的事情所听到的事情”。这里的“所继”就是弘微过继的家庭。内讳指母亲、祖母等的名讳),故以字行仅称呼此人的 “字”代名。“以字行”即是因为种种原因,多仅称呼此人的 “字”,而不熟悉其 “名”。例如项羽,名籍,字羽,但世人通常仅知其字,所以称之为 “以字行”。反例,如李白,字太白,因名、字都为世人所熟悉,就不能说是 “以字行”),童幼童年,儿童)时,精神有生气、活力端审稳重谨慎),合时宜的,适时的然后这样以后说话),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能鉴察人的品行、才能),见而意动用法,“认为……非同一般”)之,谓思曰,此儿深符合夙敏早慧),方成佳器良材,有用的人材),有子如此,足矣。 弘微家一向)贫俭,而所继丰泰丰盛,丰裕),唯受书数千卷定语后置),遗财遗产禄秩1.俸禄2.官吏食禄的品级3、犹禄位),一不关豫关心)。(谢)混风格高峻(清高,超凡脱俗),少所交纳结交),唯与族子祖父的亲兄弟的曾孙,这里指家族中的晚辈)灵运、瞻、曜[yào]、弘微并因为文义赏会1.欣赏领会2. 玩赏聚会),尝共宴处,居在乌衣巷,故谓之乌衣之游。瞻等才辞才气辞章辩富雄辩),弘微经常)约简约的语言使信服)之,混特别)所敬贵敬重推崇),号约微对男子的尊称,如孔子、孟子)。

义熙八年,混因为)刘毅党)诛,妻晋陵公主)混家事嘱托,托付)以弘微。弘微经纪对产业的经营管理生业产业,资财),事若在公,一钱尺帛一钱,一枚钱;形容一丝一毫的财产)出入,皆有文簿文册簿籍记录)。高祖受命受天之命,古帝王自称受命于天以巩固其统治;即位,等级),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,准许)还谢氏。)混亡,至是这时)九载,而室宇修整整齐),仓廪贮藏米谷的仓库)充盈,门徒业使供役使之人),不异平日,田畴泛指田地)垦辟,有加倍,增多于旧状语后置,比过去),中外中表之亲,父亲一脉亲属和母亲一脉亲属姻亲因婚姻关系结成的亲属),道俗出家之人与世俗之人义旧故交故友),入门没有人,没有谁)不叹息,有的人)为之眼泪)流,感弘微之义也。

严正严肃正直;严格公正),举止必遵循)礼度,侍奉)继亲之上古社会组织形式,以五百家为一 “党”,亦引申为乡里,但这里只亲族),恭谨超过(平常,这里只一半人或一半情况),太祖镇江陵,弘微担任文学官职)。母忧母亲的丧事离开)职,居丧一种旧俗;尊亲死后,在家守丧,不办理外事;在服丧期满之前停止娱乐和交际,表示哀悼)以孝被称道),服阕守丧期满除服)逾年,菜蔬不改仍然吃守丧期间吃的粗劣的食物)。兄曜担任;先后担任各种官职)御史中丞,元嘉四年卒。弘微蔬食积时时间久,多时),哀戚悲痛伤感过礼超过常礼。这里指比正常哀悼兄长的礼节更重),服虽除服丧期满),犹不)鱼肉。弘微少孤少年丧父或父母双亡),事兄如父,兄弟友穆友好和睦)之至,全,整个)世莫及比得上,赶得上)也。弘微口不言人短长偏义复词,短处,弊端,缺点),而曜好臧否褒贬、评比、评定、评价、评介、评论)人物,曜每言论谈论,评论),弘微常以它乱 (混淆,这里指岔开话题)之。

九年,东乡君[hōng](古代称诸侯或有爵位的大官死去,也可以用于皇帝的高等级妃嫔和所生育的皇子公主,或者封王的贵族),资财钜万为数极多),园宅十余所,奴僮犹有数百人。弘微一无所取,自以私禄古代官员的薪水,自己的薪水营葬办理丧事)。曰:“亲戚父母兄弟)争财,被人轻视,看不起)之甚。今分多财产多就分用共少少了共用),不至有匮乏),身死之后,岂复见关见,被;关,旧指发给或支领薪饷;被领取)?”十年,卒,时年四十二,上甚痛惜之,使二卫天子的左、右或前、后两护卫军)千人筹划,管理,建设)毕葬事,追或作追封、追晋,即加封死者的官职、勋位,一般用在因公殉职或者阵亡的军人、警员、公务员等,或特别表扬对政府有贡献的死者)太常。

(节选自《宋书﹒谢弘微传》)

重点字词释义:

1、嗣

①炀帝嗣位,被追入朝《北史·来护儿传》

嗣位(继承君位);嗣产(继承子产的事业);嗣封(承袭先人而受封);嗣统(继承皇位)。

②过继。如:嗣母(继母)。

③通“司”。主持,掌管。如:远近高下,各得其嗣。——《管子·版法》。

④君位或职位的继承人。如:以弘微为嗣。

⑤后代。如:不可使欧阳氏之文遂绝其所传也,为题其序,亦以卒后嗣之愿云《欧阳行周文集序》。后嗣;嗣息(子孙);嗣继(子孙);嗣续(子孙世代继承)。

2、夙

①早,早年。《陈情表》:“臣以险衅,夙遭闵凶。”

②早晨。《出师表》:“受命以来,夙夜忧叹。”

③平素;过去的;旧有的。《葫芦僧判断葫芦案》:“死者冯渊与薛蟠原系夙孽相逢,今狭路既遇,原应了结。”

3、豫

①欢喜

②安闲,舒适:逸~。例:帝不豫,辽使至不能见。

③古同"与",参与。

4、素

①平素;一向。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如素贱人,吾羞,不忍为之下。”

②朴素;不加修饰的。《陋室铭》:“可以调素琴,阅金经。”

③白色。《三峡》:“春冬之时,则素湍绿潭,回清倒影。”

④白色的生绢。《孔雀东南飞》:“十三能织素,十四学裁衣。”

5、见

①用在动词前,表被动,译为“被”。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。”

②召见;接见。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秦王坐章台见相如。”

③拜见;谒见。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:“于是入朝见威王。”

④在动词前,表示说话人自己,可译为“我”。《孔雀东南飞》:“君既若见录,不久望君来。”

文化常识

1、太守,原为战国时代郡守的尊称。西汉景帝时,郡守改称为太守,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

2、从叔:堂叔。

3、,又称名讳,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。

封建时代等级森严,封建礼教极端强调等级名分,为了体现下对上、卑对尊的恭敬,避讳便应运而生。避讳的对象有四类一是帝王,对当代在位的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要避讳,称之为“国讳”或“公讳”。如在刘秀时期,秀才被改成茂才;二是长官,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。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,称“官讳”,亦称“宪讳”。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”的成语所反映的,就是避官讳。三是圣贤,称“圣讳”,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,比如孔夫子,名“孔丘”,北宋朝廷下命令,凡是读书读到“丘”字的时候,都应读成“某”字,同时还得用红笔在“丘”字上圈一个圈。四是长辈,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,称“家讳”或“私讳”。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,否则极为失礼。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,“晋”与“进”同音,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。司马迁的父亲叫“司马谈”,所以《史记》里,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,一律改了名。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,父亲的名字叫“杜闲”,为了避“闲”字的讳,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,却没在诗中用过“闲”字。杜甫母名海棠,《杜集》中无海棠诗,避母名也。

避讳的形式,主要有三种:

其一为改字。若遇到应避讳的字时,就改用其他的字。这种避讳的方法出现较早,也较普遍。如秦始皇讳政,秦朝改正月为端月。“端月,正月也。秦讳政,故曰端。”(《史记》)汉文帝讳恒,传说的后羿之妻恒娥遂改称嫦娥。清圣祖讳玄烨,紫禁城的北门玄武门遂改称神武门。

其二为空字。若书写中遇应避讳的字时,采用空一格(字)、打一方框或“讳”、“某”等字表示。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,凡遇当朝皇帝的名讳,就不作任何解释,只写“上讳”二字。如“秀,上讳”。

其三为缺笔。如遇到应避讳的字时,则少写一笔或两笔。一般多为最后的一笔或两笔。如清雍正时规定,凡书中遇“丘”字,必须缺笔。若姓名或地名中的“丘”字,一律改为“邱”字。《红楼梦》第二回“冷子兴演说荣国府”:“雨村拍案笑道:‘怪道这女学生读至凡书中有`敏'字,皆念作`密'字,每每如是,写字遇着`敏'字,又减一二笔,我心中就有些疑惑.今听你说的,是为此无疑矣……’”写的就是黛玉每遇其母的名字“敏”时,读、写都注意避讳(即家讳)。

古代的地名,也有因犯讳而改名的;如秦始皇之父,秦庄襄王讳楚,秦始皇称帝后,即下令将湖北楚州改称荆州。西晋愍帝(末帝)司马邺即位,建业(今江苏南京)改称建康。五代后唐庄宗李存勖即位,因其父名国昌,遂改孝昌县为孝感县。

4、降为东乡君:东晋灭亡,晋陵公主自然不能再称公主。乡君是我国古代妇女封号。

公主:帝王、诸侯之女的称号。公主,最初的意思是公爵主持婚礼,周天子下嫁女儿给诸侯,同为姬姓的公爵给女儿主持婚礼,后逐渐成了周天子女儿的代称。由于周天子姓“姬”,所有周天子的女儿也被称为“王姬”,战国始称公主。

郡主:即郡公主。晋始置。唐制太子之女为郡主。宋沿唐制,而宗室女亦得封郡主。明清均以亲王之女为郡主。

县主:皇族女子的封号。东汉帝女皆封县公主。隋唐以来,诸王之女,亦封县主。明、清郡王女封县主。

秩:“秩”字从禾,从失;“禾”指五谷、俸禄,“失”意为“动态排序”。“禾”与“失”联合起来表示“官员俸禄的动态排序”。本义:根据功过确定的官员俸禄。引申义:根据功过评定的官员品级。再引申义:次序。

5.:指古代官吏的俸给,也指福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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